继往开来|银湖所入列浙江省高院第一批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的通知》,银湖所入列该名册。银湖所自创办之初就开始涉足企业破产、破产清算领域的法律服务,于2007年入选首批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于2018年入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此次入列浙江省高院第一批一级破产管理人名册,是对银湖所综合实力持续的认可与肯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第一批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的通知

为适应我省破产审判工作的发展,推进破产案件管理人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省高院决定开展第一批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编制工作。经本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推荐、省高院审核,确定了第一批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第一批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共65家(见附件)。列入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的机构,代表了我省破产管理人较高的执业水平。省高院对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      二、列入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的机构可在全省范围内执业,参与本省重大破产案件的竞争,也可以与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列入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的管理人合作。      三、各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破产案件二级、三级管理人名册的,报省高院备案。列入破产案件二级、三级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在编制名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履职。

附件:第一批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8月6日



建设     

银湖所破产管理人团队现有28名固定成员。在履职过程中,内部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人团队例会制度》、《内部考勤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证照、印章日常管理和使用制度》、《管理人业务培训制度》、《工作保密制度》、《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等,从而进一步规范破产管理人团队的业务开展,防范履职风险。


荣誉

01我所办理的“湖州汇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荣列“2019年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该案也荣获2020年度省协会十大优秀履职案例。

02我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长兴画溪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和“湖州荣发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荣获“2021年度优秀履职案例”称号。

03我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浙江长兴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清算案”荣获“2022年度优秀履职案例”称号。

04我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 “某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和“沈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荣获“2023年度优秀履职案例”称号。

05我所承办的“沈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入选“2023年度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十大典型案例”。

在入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后,此次又入列浙江省高院第一批一级破产管理人名册,体现了银湖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在企业破产业务中的较强实力和良好口碑。银湖所将继续深耕破产领域,为创造优良的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专业力量。

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
ZHEJIANG YINHU LAW FIRM
地    址:湖州市太湖路1199号天和大厦第4层
电    话:0572-2129733
传 真:0572-2129732
电子信箱:hyq7287988@163.com
邮 编:3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