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
我所王倩、邢红伟律师被聘为“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司法行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检察机关主动敞开监督大门、以社会监督筑牢司法公正防线、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设计与实践路径。
王倩、邢红伟律师获聘后,将恪守人民监督员职责,秉持客观公正原则,依托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检察办案监督活动。
我所将继续鼓励律师积极投身各类法治实践,以专立业,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添砖加瓦!
▲律所合伙人
▲浙江省律协不良资产委员会委员
▲浙江省破产协会个人破产专委会委员
▲湖州市律协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
▲湖州市优秀青年律师
▲湖州市优秀党员律师
▲浙江省律协刑民交叉委委员
▲湖州市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
▲湖州市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